政策依据
财税【2011】100号文 (点击链接)
政策主旨
一般纳税人、自主研发软件(含二次开发)用于自产产品对外出售、软件增值税税负超3%的部分即征即退。
服务内容
全流程代理,一条龙服务。
资质取得
1、协助企业取得双证,按税局要求取得资质核算软件价值,并指导企业完成申报; 2、退税资料制作,并递交税局; 3、跟进税局退税进展,做好税企沟通桥梁 4、指导企业账务调整,降低企业税务风险, 5、提供年度检查工作,核对年度申报表、明细账数据一致,保证风险可控。